《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除治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3-25
作者:
贵州省林业局
来源:
贵州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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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施行《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除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松材线虫病是全球重要管控的有害生物,在全国扩散蔓延,对国土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贵州省现有的松材线虫病疫区13个,有扩散蔓延趋势,对我省2876万亩松林及生态文明建设构成较大威胁,疫情防控十分严峻。为科学防控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5年攻坚战,切实做好“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需一套规范、详细、可操作性强的监测除治实施办法。我局根据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监测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分为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日常监测按照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域性巡查;秋季普查是在9-10月份,开展一次全域性调查。监测普查应当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枯死松树数量、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等,并利用松材线虫病精细管理 APP 将监测普查情况录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实现精细化、可视化管理。。
问:疑似松材线虫病样品在哪里进行检验鉴定?
答:样品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鉴定机构进行初步鉴定,市(州)林业主管部门鉴定机构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送检的可疑样品进行复检,省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对市(州)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省林业局直属有关单位送检的样品进行复检或确认。
问:疫区,疫点是如何划定的?
答: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级行政区划定为疫区,发生疫情的乡镇级行政区应当划定为疫点。疫区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疫点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由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后进行公布。
问:疫木是如何定义的?
答: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疫区外染疫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
问:什么情况下能开展“即死即清”?
答:疫区县在冬春季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疫区县具备监管和处置能力,且将“即死即清”编入年度防治方案,可以开展“即死即清”。
问:拔除疫区的条件是什么?
答:疫区拔除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经连续 2 年调查,疫区或者疫点内的松科植物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且对媒介昆虫虫体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其间,省林业局将进行抽样调查,确保疫情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疫区或者疫点内没有在自然条件下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科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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